“苏贤汝,好想你啊。”我趴在那里,嗅着他身上的气息,他身形瘦削,可是紧致有形,太长时间没见他了,我觉得自己像是在梦里,尤其这样一个夜晚,他从天而降,犹如天神一样,把我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出来。“阿缺,抱紧我,别松开。”他没回答,却只是吩咐我,下面是一片湖水,他荡过去的时候,拽了一旁的柳枝,脚底袍尾都难免沾上水渍,还好,最终落到一艘泊在湖面的空船上。夜色凉如水,我却心跳如雷,那张如画的容颜出现在我面前,眼睛比那池湖水还要碧波荡漾,他看了我许久,就在我以为快要睡着的时候,他忽然拥我入怀,一双手不住的抚摸后背。“怪我不好,阿缺,回来的时候,我几乎要杀死自己,你的身体,根本不能再这样折腾了,我不瞒你,这次外出,如果没能找回来这样东西,我便要把人参草给你炖了吃掉。”“你要我吃掉唐一白,红胖胖,太狠了。”我摸摸胸口,红胖胖已经不见了。“你不会真的把他炖了吧,苏贤汝?”我大惊失色,如果这样才能救我性命,还不如立刻就去死,大不了化为人参草,再修炼个百八十年的。“我去长白山了,把他重新放回那里,没有吃掉它,放心。我跟跟崖屋潭的姨母要了天池的圣物,还魄珠,阿缺,服下这颗珠子,你就能跟从前一样,只是,我们不要孩子。”不要孩子,我笑笑,还魄珠,想来崖屋潭的姨母问了不少关于陈棉的事情,毕竟是自己的儿子,这一世投胎,竟然是一朝至尊,大魏皇帝,虽然跟表兄闹得不愉快,可到底对他们来说都只是历劫,所以并未苛责苏贤汝。“红胖胖发芽了吗?”我歪着头,那人跑了这么远,只为给我续命,我不该跟他生气。“恩,他灵气十足,回到天池的的躺到了床上,那人拿起来笔,朝我傻笑。“娘子,这等粗活,还是相公来做的合适,你赶紧睡觉吧。”这人,让我又爱又恨又拿他没有半点法子,偏偏他就是关心你关心到失去自我的地步,完全不是宋之书嘴里那个清淡疏远的文弱书生,每次看见我被揍还能无动于衷,冷眼旁观。他这样拼命地后果就是,这几天银子唰唰的进了我的腰包,他人也跟着迅速瘦削起来,每天不光写字赚钱,还得做饭,我只能力所能及的打扫卫生,若是提笔写字,他定会找各种法子让我自动放弃。原来苏贤汝,竟还有这般孩子气的时候,当真可爱至极。白日里跟在他后头继续看他写书信,若是走开一会儿去买吃的,中间肯定要过去几个小女子,脉脉含情的跟他搭个讪,然后坐在旁边聊个天,多数都被我回去呵斥走了,还有少数是不长记性的,得亏苏贤汝护妻心切,三言两语便将那人说的面红耳赤,丢盔弃甲。远比我在那张牙舞爪的要好。我们在京城,从炎炎夏日,过到凉爽秋日,苏贤汝也由一开始的摊子变成一家不大不小的铺子,我们刚刚租下来的时候,这里还是做茶水生意的,只是因为经营不善,老板忧思成疾,最后听家里人劝,丢开这身外之物,四处周游去了。世上烦恼的事情太多,能放下的人却少之又少。地段好,来往人多,加上苏贤汝那一手好字,渐渐生意愈加好起来,他也慢慢同意我抄写几本书稿,替他稍微分担一些。大约看我身子大好,我又闲到打算出去找麻烦,他这才将手中三分之一的书稿转给我,要不然,还是打算自己废寝忘食,连夜赶抄。这样流水一般的日子,我又觉得无比欢畅起来。☆、天随人愿的时候太少,比如说苏贤汝正在专心帮忙给方四婶写信,她相公早些年出去闯荡,说要挖座金山回来,可是近来传言很盛,有人说她相公早就在外头重新娶了美娇娘,当然是挖到金山之后的事了。可方四婶打死也不相信,毕竟自己还给方四叔养着两个孩子,他没理由那么心狠不回来,这不,找了苏贤汝,絮絮叨叨写了五页纸,总算在我的诱哄下,没再继续。“姑娘,这封信要不然再给我念一遍,我听听哪里漏了什么?”方四婶眼圈有些红,我知道她难受,便拿来信纸跟她坐到一旁,小声念起来。“方四婶,放心,该说的都写在上面了,要是四叔看见,肯定会回你的。”我跟她打着保票,心里却没底,俗话说得好,男人有钱就变坏,更何况如今方四婶人老珠黄,早已被岁月这条长河打磨的毫无发光点了,方四叔在外头挖到金山,各种诱惑必然接踵而至,除非他是重情重义的人,否则,才不会顾忌方四婶和孩子们的死活。世上男人皆薄幸,呜呼哀哉。“你做什么呢,阿缺?”苏贤汝一脸茫然的看着我,手中的毛笔滴下一滴墨汁,阴染在他灰白色的袖口,刚好像一朵花,微微盛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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