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八零年,春。
当床下传来轻微的簌簌声时,林瑶就醒了。
窗外的天色还是暗的,只有少许微光透过玻璃窗射进来,屋内昏暗,迷蒙不清。
透过粗陋的幔帐,林瑶还是看见了,原主新婚一个多月的丈夫正穿衣、叠被,卷草席。
三月底,倒春寒的天气,一早一晚的水都冷得刺骨,这人一席一被,就这么直挺挺地在地板上躺着,也真是够辛苦的。
“哎……”
一声轻微的叹息,帐外的人毫不理会,很快拉门出去了。
走了。
林瑶一骨碌翻了起来,对着枕头一阵暴捶。
一夜过去了,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穿越了,还进了一个话本子里。
不,这个世界不叫话本子,叫小说。
想她堂堂一国贵妃,掌管六宫,好不容易熬死了老皇帝,眼看着在自己名下挂了两年的小太子即将登基,她能颐养天年,选几个男宠度过余生,谁能想到……
林瑶都快要怄死了。
昨天夜里,林瑶感觉自己只睡了两个时辰,在整理完原主的记忆跟书中的内容之后,她两眼一翻,欲哭无泪。
这是一个艰苦的年代,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,也是百废待兴,欣欣向荣的年代。
这具身体的原主跟自己同名同姓,长得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
两人单从表面分不出真假,唯一不同的是原主是一个好坏不分,心高气傲又愚昧无知的大傻子。
原主六一年出生,今年十九岁,原本是农村家庭,谁知当年她娘生她时候难产,送到镇上卫生院,不巧跟同在那里生孩子的什么科长家的姑娘抱错了,农村变工人。
很快,科长官路恒通,一家人很快离开了镇上去了省城。
没过几年,原主的养父荣升食品厂厂长,她也成了人人羡慕的厂长千金。
没被赶回乡下之前,原主的日子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吃得好穿得好,又因为长得漂亮,走到哪儿都是焦点。
只可惜好景不长,十八岁那年,生活在乡下的真千金找过来了,身份被揭穿原主的命运急转直下,没过几天就被赶出家门送回了乡下。
原主做了十八年的金丝雀,哪受得了农村的粗糠淡菜,又因为好吃懒做,眼高于顶,在“好闺蜜”的撺掇下,居然打起了那些靠婚姻改变命运的歪主意。
原主受不了乡下的日子,有想法无可厚非,可她这眼光也太低了,既然都用上了腌脏手段,不说找全天下最尊贵的男人,怎么的都要一个王孙贵富吧!
奈何她看上的只是一个捧着铁饭碗的什么镇办公室秘书。
最终,她连那个秘书也没傍上,阴差阳错之下跟现在的丈夫钻了被窝。
其实,如果原主就此认命,好好跟丈夫过日子,她这辈子不会差。
别看这个叫肖震的男人此时是个冰块呆瓜,除了长得凶,有一把子子力气,别的什么都看不出来。
可在未来,他是男主的恩人,整篇小说里最为高深莫测的存在。
只是可惜,原主没有识人的能力,也预知不了未来,成天作天作地,生下孩子不久就离婚跟个有钱人跑了。
她以为这样就能脱离农村,过上曾经的那些好日子,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,离家之后没活上几年就死了。
这便是原主的命运,也是书中为自己安排好的结局。
上辈子,林瑶可是最喜欢招那些贵妇们进宫,给她讲宫外那些让人唏嘘不已的笑话。
如今,笑话竟是我自己?
荒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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